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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8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籍台南市立委林俊憲、王定宇罷免案第一階段連署提議人名冊涉偽造文書等案,8日偵查終結,依偽造文書及違反個資法起訴中國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副主委莊占魁、罷免王定宇領銜人胡永融、及市黨部洪姓書記長、劉姓總幹事等11人,其中莊占魁還在羈押中,將移審台南地方法院由法官決定是否延押。另有37名幹部、黨工及親友涉及協助偽造連署書,均獲緩起訴處分。
南檢表示,國民黨台南市黨部莊姓副主委、洪姓書記長、劉姓、黃姓總幹事、施姓、林姓執行長、王姓、劉姓書記、陳姓秘書、胡姓罷免案領銜人及其林姓友人等11人,今年1月間,為求在10日內募得林俊憲、王定宇各3000份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且知悉春節年假將至,若透過公開擺攤或聯繫親友招募民眾,恐難以在期限內完成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目標數,共同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
檢方表示,莊等人自1月21日起,先以公務電腦至國民黨黨籍系統下載所轄區域黨員名冊或利用原本職務上即持有的轄區黨員名冊紙本,再委由國民黨台南市黨部相關幹部、黨工、親友等人,未經同意將黨員名冊所載黨員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擅自填寫於兩立委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各欄位,且在提議人名冊“簽名及蓋章欄”偽造黨員簽名後,向中選會提交。
檢方指出,莊等人足生損害於被冒用名義黨員及遭提議罷免兩立委,以及中選會審核立委罷免提議案是否符合選罷法正確性,認均涉犯刑法中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中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也表示,另參與本案相關幹部、黨工、親友共37人雖也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惟考量他們多基於親友情誼等因素協助抄寫偽造提議人名冊,並非核心成員,且犯後坦承犯行,均為緩起訴處分,並諭知需參與本署舉辦法治教育及繳交1萬元至10萬元不等緩起訴處分金等緩起訴條件。 |